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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一般需要什么证据

时间:2022-06-17 11:12:47

  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一般需要的证据有,外遇过错证据、共有财产证据、证据、赌博证据、吸毒证据、证据及影响夫妻感情的其他证据等等。因一方或婚外关系、实施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
  一、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一般需要什么证据

  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一般需要的证据:

  1.重婚的;

  2.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
  3.实施家庭暴力的;

  4.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

 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,一方有过错的话,一般会照顾无过错方;如果一方有过错,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。

  二、离婚财产诉讼费标准是什么

  离婚财产诉讼费标准如下:

  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十三条第(二)相关规定,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
  1.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。涉及财产分割,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2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
  2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。涉及损害赔偿,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超过1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
  3.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

  三、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

 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遵循下列原则:

  1.男女平等原则

  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,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。

  2.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

  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,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,比如住房,分配给女方。友情提醒您注意的是,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

  3.有利生活,方便生活原则

 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,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、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。

  4.权利不得滥用原则

  夫妻分割的财产一定是夫妻合法所得的个人财产,不能是国家财产。

  5.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

 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。